基金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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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企业须在本港有实质业务运作,而非有最少一年的实质业务运作期; 及适用于所有规模的企业 ( 上市企业除外 ) ,而非只限于中小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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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企业的附属机构如没有上市 , 亦符合申请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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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上限为 HK$60 万,最多 6 个项目,以 3:1 配对模式 ( 政府支付总额 4 分 3, 企业支付其馀 4 分 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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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一般为期 12 个月,完成项目后两个月内需提交项目报告、成果证明、开支收据及经审核项目支出表。
资助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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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顾问服务 ( 选择性委聘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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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成或定订制设备 / 硬件、软件及科技服务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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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行项目期内直接产生的成本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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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购形式的服务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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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约安排及轮候管理服务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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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安全服务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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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库存管理服务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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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管理服务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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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增实境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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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采购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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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回应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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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资讯模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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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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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时生产追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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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所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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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位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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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企业符合生产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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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 ( 如 : 能源管理系统、废物管理系统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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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和认证 ( 如 : 能源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、资讯安全管理体系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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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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