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金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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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企業須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,而非有最少一年的實質業務運作期; 及適用於所有規模的企業 ( 上市企業除外 ) ,而非只限於中小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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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企業的附屬機構如沒有上市 , 亦符合申請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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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助上限為 HK$60 萬,最多 6 個項目,以 3:1 配對模式 ( 政府支付總額 4 分 3, 企業支付其餘 4 分 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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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一般為期 12 個月,完成項目後兩個月內需提交項目報告、成果證明、開支收據及經審核項目支出表。
資助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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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顧問服務 ( 選擇性委聘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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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成或訂製設備 / 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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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推行項目期內直接產生的成本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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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購形式的服務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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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安排及輪候管理服務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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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絡安全服務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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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庫存管理服務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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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管理服務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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擴增實境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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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採購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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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回應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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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資訊模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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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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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時生產追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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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所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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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位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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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企業符合生產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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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保護 ( 如 : 能源管理系統、廢物管理系統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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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測和認證 ( 如 : 能源管理體系、環境管理體系、資訊安全管理體系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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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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